1、问:开发商因延期交房,支付给业主违约金,业主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?
答:个人所得税法规定,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,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,应看其是否为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。
2、 问:我公司是一家建筑企业,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方式征收。我公司从客户那里承包建筑工程后,时常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单位。那么,我公司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,是按从
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377号)第二条规定,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中的“应税收入额”,等于收入总额减去
3、 问:我公司2014年1月起将一处配套公共建筑出租给某茶餐厅做经营用,租赁期3年,每年租金10万元。因茶餐厅需要重新装修,因此3年的租赁期内前半年给予其免收租金的优惠。该公建原值200万
答: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,经营自用的房屋,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~3
4、问:我单位是湖南省岳阳市一家县级农村信用社,日前有数间门面出租,所获得的租金能否按3%的税率缴纳营业税?
答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0〕4号)第三条规定,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[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,见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
5、问: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,已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,项目研究开发费用、每年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保是否还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?
答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69号)第二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,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,
6、问:我(甲)企业于2009年12月20日将A处房产融资租赁给乙企业,房产原值500万元,合同约定租期从2010年1月1日~2013年12月31日,共4年,每年收取租金120万元。2009年12月30日,我企业又将B处的房产
答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128号)规定,融资租赁的房产,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
7、问:我单位为减少“三公”经费支出,从2014年1月开始,按照市政府车改文件的规定,封存拍卖了全部公务用车,对全体员工实行车改补贴,平均每月300元/人。为员工发放的车改补贴能否在企业
答:财税〔2014〕57号文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。纳税人销售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为3%征收率的货物,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应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处理。
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
8、 问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57号)实施后,纳税人销售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为3%征收率的货物,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?
答:财税〔2014〕57号文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。纳税人销售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为3%征收率的货物,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应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处理。
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