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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 问:税务局对我公司2010年~2012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稽查,查出我公司2012年将一部分本该记入固定资产的支出作为一次性费用入账了(从2012年2月到12月不等),这次稽查调入固定资产(按税法
    答:1.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规定,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,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。     
2、 问:非本公司人员的差旅费、业务费等发生的费用,比如外聘专家的差旅费等,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?
    答:1.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》“6602 管理费用”的规定,非本公司人员发生的、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、业务费,属于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
3、问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)规定,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,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。这种情况下企业账务
    答: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,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,确认为负债:     (一)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
4、问:“营改增”后,公司员工为本单位提供搬运、装卸劳务是否缴纳增值税?公司能否以自制劳务费表形式发放劳务费,是否要代扣代缴个税?
    答: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服务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,不缴增值税。个人从用工单位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、薪金所得,以自制工资单发放并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5、问:我公司和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房屋设计合同,境外公司派遣人员到国内进行考察并拟定初步方案后,再回到其公司进行具体设计。请问,该境外公司是否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?
    答: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,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,应当就其所设机构、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
6、问:我公司为了扩大经营业务,增加销售业绩,在发展客户的过程中,需要支付客户手续费或佣金。请问,我公司支付客户的手续费或佣金,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?
    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)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,
7、问:我公司是经招商引资到某工业开发区的。2009年11月1日,与当地政府签订了110亩的土地出让协议,协议列明了2010年11月15日我公司取得全部土地,并取得土地使用证。可是因为一些原因,我公
    答: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依法缴纳。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6〕56号)规定,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
8、 问: 近期,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以每年每亩550元的价格流转我村360亩土地,并同每位农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,用于种植蔬菜等农产品。请问,每位农民领取的“土地租金”是否缴纳营业税
    答:相关税收政策征免主要涉及营业税、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问题。     营业税。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4〕2号)第三条和《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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