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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提高机电、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113号),提出将照相机、摄影机、内燃发动机、汽油、航空煤油、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%。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。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